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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所吴志成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73)

福清律师吴志成主任律师【每日一典】非法人组织的参照适用第一百零八条 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解读】《民法典》对非法人组...

 福清律师吴志成主任律师【每日一典】非法人组织的参照适用

第一百零八条  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解读】
《民法典》对非法人组织的规定比较简明,具体规则较少,为填补不足,本条规定了非法人组织具体规则的法律准用条款。    
《民法典》第一编第三章第一节是对法人的一般规定。非法人组织参照适用法人一般规定的重要前提是明确区分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的本质属性。法人原则上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的权利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非法人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但其不能独立享有财产权利,也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欠缺法律人格的独立性,不具有完全独立的权利能力和独立的责任承担。因此,要在单独适用单行法的前提下,根据非法人组织不同,分析《民法典》中关于法人一般规定对非法人组织的适用性,切忌以一而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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